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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外火源管理公告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3-12-03


  为了有效的预防森林火灾,保护森林资源,促进林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和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  一、林场成立野外火源管理领导小组,组长由场长王秀彬担任。
  二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的宣传力度,达到家喻户晓,路人皆知。
  三、在防火戒严期内,安排人员守道口,检查入山人员和机动车辆的防火设施。
  四、监督和管理林区野外安全用火。
  五、森林防火期内,禁止野外用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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